香港二十三歲以下代表隊違規事件的判決(續)
2022-01-11
就有關香港二十三歲以下代表隊參加亞洲足協U23亞洲盃外圍賽分組賽期間,有代表隊成員涉及違規並發生不當行為,香港足球總會紀律委員會於1月10日舉行了聆訊,並作出以下判決:
涉事球員 |
停賽場數 / 其他判罰 |
指控原因 |
陳晉一 |
停止其受徵召入選香港代表隊資格一年*
罰款港幣四千元 |
違反亞洲足協U23亞洲盃外圍賽分組賽日本賽區之防疫措施及相關指引
違反代表隊球員的行為與道德守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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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由2021年12月22日開始執行,包括所有年齡層的香港代表隊
正如2021年12月28日公布的判決所指,違反比賽當地和賽會所訂立的相關防疫規定者,一年內不得入選香港代表隊。另外,上述球員因違反代表隊球員的行為與道德守則,被罰款港幣四千元。